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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门国际银行发行3.5亿美元次级资本债券,息票率7.20%
来源:久期财经     时间:2023年06月28日12:47:58

久期财经讯,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Luso International Banking Limited.,简称“澳门国际银行”)发行Reg S、10NC5、以美元计价的有固定期限次级资本债券。(PRICED)

条款如下:

发行人: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
(资料图片)

发行人评级:无评级

预期发行评级:无评级

类型:直接、无抵押、次级债券,劣后于发行人的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的债权;优先于发行人各类股权资本持有人和AT1资本工具持有人的债权;与任何其他等同于债券的二级资本工具持有人享有同等权利;和与对等债务(包括2027年次级资本票据和2028年次级资本票据)享有同等地位,并优先于次级债务

发行规则:Reg S

期限:10NC5

发行规模:3.5亿美元

初始指导价:7.6%区域

最终指导价:7.20%

息票率:7.20%

收益率:7.20%

发行价格:100

初始利差:316.2bps

利率:重置日之前为固定利率,每半年支付一次。重置日后按照prevailing 5-year US Treasury yield加上利差进行重置

赎回选择:发行人在重置日按面价值一次性赎回全部(非部分),但须事先获得澳门金融管理局(AMCM)的书面同意并满足银保监会(CBIRC)赎回条件

不可持续经营损失吸收:不可持续经营事件触发后的将进行永久减计(减计金额可为债券的部分或全部金额,由AMCM决定,或由母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Xiamen International Bank Co., Ltd.,简称“厦门国际银行”)所在地政府决定)。

“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”是指以下较早者:(i)AMCM书面通知发行人,AMCM认为有必要减计或转换,否则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;或(ii)AMCM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行人,政府机构、政府官员或其他有权作出决定的相关监管机构已作出决定,发行人需要公共部门注资或同等支持,否则将无法持续经营;或(iii)母行的主管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母行,认为有必要进行减计或转换,否则发行人或母行将无法持续经营;或(iv)母行当地政府书面通知母行,已确定有必要向母行提供公共部门注资或同等支持,否则发行人或母行将无法持续经营

其他赎回事件:发生预扣税事件、扣税事件和监管变更事件,按票面价值赎回,但须事先获得AMCM的书面同意(在适用的范围内),并满足CBIRC的赎回条件,并且此类赎回得到CBIRC的确认

监管原因变更:监管变更事件发生后,发行人可根据任何适用的监管要求,随时变更债券条款,使其保持或(视情况而定)成为合规T2资本工具

资本处理:据银保监会的要求,遵循资本条例和母行T2资本要求规定,债券将符合发行人补充资本的资格

交割日:2023年6月30日

到期日:2033年6月30日

重置日:2028年6月30日

资金用途:根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批准补充发行人的附属资本

其他条款:澳门交易所和港交所上市;最小面额/增量为20万美元/1000美元;英国法(澳门特区法院附属管辖权管辖的部分除外)

联席全球协调人、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:澳门国际银行、星展银行(B&D)、汇丰银行

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:农银国际、中国银行澳门分行、交银国际、中信银行国际、兴证国际、中金公司、民生银行香港分行、民银资本、招商永隆银行、信银资本、国联证券国际、国泰君安国际、国元证券(香港)、海通国际、华泰国际、工银(澳门)、澳门华人银行、日兴证券、浦银国际、渣打银行、东亚银行、中信证券、华金证券(国际)

清算机构:欧洲清算银行/明讯银行

ISIN:XS26395103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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