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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胡喜庆
自然资源部6月14日明确要求,坚决防止违法占用耕地、破坏生态和人居环境、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突破红线底线行为,同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,杜绝不顾农业生产实际,拔苗砍树、填坑平塘等“一刀切”行为。(6月15日 《新华每日电讯》)
耕地事关国家粮食安全,关乎14亿国人的吃饭问题,容不得半点闪失。近年来,中央要求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,严禁违法占用和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,坚决遏制耕地“非农化”、基本农田“非粮化”,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,这样的决策百姓支持。
但是,部分地方为了完成上级派发的耕地进出平衡任务,不惜以牺牲群众利益为代价,在落实中出现了拔苗砍树、填坑平塘等“一刀切”行为。在地方错误指挥棒的作用下,群众千辛万苦种植的果树等经济作物,被“农管”人员强行砍掉,群众承包多年的鱼塘也被强行放水填坑平塘,甚至出现了“水稻上山”等怪现状,群众叫苦不迭,却无可奈何。
保护耕地关键要认真落实,而不是账面上、数字上落实。有的地方不顾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,强行在不适合种植粮食的坡地上大搞短平快工程,在短期内就完成了上级安排的任务。有的不顾农民意愿,在未征得农民或经营者同意就强制实施复垦复耕,甚至采取硬性摊派任务、规定时限、追责免职等极端方式,强行实施复垦复耕,这样简单粗暴、急于求成,不仅是对群众合法权益践踏,更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祟。
近日,自然资源部对复垦复耕的条件作出了详细阐述,及时回应了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的关切。不仅对实施条件指明了方向,是对“一刀切”的及时纠偏,更需要各地严格落实。实施过程中,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,要及时听取群众呼声,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,而不能三七二十一“拔苗挖树”“先砍再说”。
实施复耕复垦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,适当给予经济补偿,绝不能出现拔苗砍树“一刀切”。只有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,做到问计于民,问需于民,主动摒弃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坚决反对“简单化”“一刀切”,才能经受住广大群众的考验,真正让复垦复耕取得实效。
延伸阅读:
要闻 | 自然资源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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